马代尔看到东方酷、陆笑笑二人远远离开了城北教堂,怒吼一声,立即再度拨打电话,向光明教廷总部翻供。【】
他说,刚才那样子做,只不过是被那两个东方人逼迫而已,并且一口咬定他们两个就是杀死城南教堂的那些骑士和神职人员的凶手,请总部派出伟大的十字骑士团长来开普敦,将这两个杀手凶手与他们背后的神剑特种部队铲除。
打完几个电话后,他立即指着那些被揍得皮青脸肿的十字骑士们,咆哮道:“你们这些混蛋是吃屎长大的吗?竟然如此不堪一击!被两个东方异端打得落花流水,简直就是丢进光明教廷的脸!你们已背叛了上帝,等着被裁判所裁判吧!”
所有十字骑士们都低着头,感到惭愧不已,认为被两个东方修真者和武者打败,让主教被殴打,是一件奇耻大辱之事,可惜技不如人,唯有等待着裁判所进行审判处决,解脱出来,投入上帝的怀抱,为自己为光明教廷赎罪。
马代尔骂完之后,却是看到一个穿着黑袍,头裹黑巾,撑着一把太阳伞,目露红芒的枯瘦老头从教堂入口进来,当下脸色一变,惊呼道:“血族!”
所有的骑士和神职人员脸色大变,扭头看向门口,结果看到一个撑着太阳伞的老头走进来,在他的后面是一群同样穿着黑袍,头裹黑巾,带有墨镜,撑着一把太阳伞的人。
血族,喜欢吃血食,又称吸血鬼。它们之所以这样装扮,是因为它们讨厌阳光,在阳光的长时间照射下,会发生身体融化现象,直至灰飞烟灭。
原来,它们的血脉中含有一种特殊因子,在阳光下会转变成一种高效败血素,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失去战斗力,并发生身体自我溶解汽化的情况,永远无解,如同诅咒。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喜欢行走于黑夜,讨厌和恐惧阳光的原因。
不过,若是它们的血脉进化强大到亲皇级别,即神级,就不会再惧怕阳光,或者是吃到血族始祖该隐的血肉,也可以不惧怕阳光。可连亲王级都难以跨入,亲皇对它们来说,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
据传,属于该隐的直属后代血族,也可以在阳光之下支撑两三个小时没有问题,但是该隐的直属血亲后代,似乎已灭绝了。
上天虽然如此对待血族,但是也给了血族另外的金手指,即强悍的生命能力和恢复能力与强大的体质。
普通的血族,可以拥有一百五十岁的生命,可以进阶;侯爵可以拥有三百岁的生命,能够进阶,有莫名凶险,能够繁殖后代;公爵可以拥有五百岁的生命,有机会进阶为亲王,但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