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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你知道马文才他们所要表演的是什么节目吗?现在已经过半个月,他那边应该也做了准备。”宁采臣随口说道。
建校一百年周年庆,这个宁采臣知道,表演的节目,现在有很多班级都已经开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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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祝英台使出这一招,完全没下限的一招,宁采臣就没办法了。闹乱子,总比宁采臣和祝英台一起爬上背背山这种传言好一些。
裸奔什么的,其实也不会真的完全脱光,最多也就脱掉上衣,穿着运动短裤在操场跑几圈。男人嘛,其实也没什么的,算不得什么很难做到的事情。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祝英台想让他出手,不用说,肯定是看上他的钢琴。宁采臣这个第一才子之名,不仅仅只是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第一,而且还是多才多艺。宁采臣的钢琴和围棋,在这个学校也有这不小的名气。如果让宁采臣上台表演,那么压下马文才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
诊所之中,许仙放置了几张病床,用白色纱帘隔离着。正常来说,这个地方是用来打点滴的,不过许仙用药有个特点,那就是不喜欢打点滴,这里也就成了一些病人休息的地方。那些因为疲劳、精神紧张等等,而身体不适的病人,许仙通常会开少量的药,然后让他们在这里休息。
在手机上看的并不过瘾,现在打印出来,再看一遍肯定会有不同的感觉。
“一个月之后就是学校的周年庆你应该知道吧,这次可是建校第一百年的周年庆。这次的周年庆,不仅每个年段、每个班级都要出节目,上台表演,而且还会请一些社会上的名流前来参加,算是一场拥有不弱的影响力的大会。而我和马文才的打赌,也就是关于这场周年庆。简单来说,就是在周年庆之中,我们班级和马文才的班级各出一个节目,哪个班级的节目更精彩,得到更多观众的认可,就是谁胜。”见宁采臣有帮忙的意思,祝英台连忙说道。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钢琴弹奏虽然是比较不错的节目,但是对于听众的品鉴能力也有一些要求,面对这些十几岁的学生,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周年庆的表演节目,在宁采臣看来唱歌这种更加通俗,更加容易调动观众情绪的节目,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还不需要他亲自上场,不用担心弄出什么乱子。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小说,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出于各种考虑,他没有在学校看书,放学之后,他直接到许仙的小诊所,这里比较安静,投稿之前,他要先过过瘾。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班级节目么?宁采臣脸上露出笑容,似乎有更好的选择。
他喜欢看纸质的书,很喜欢翻阅书籍的感觉,喜欢墨水的味道,喜欢纸张的触感,喜欢书本的重量。
半个月时间,宁采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对身边的事情难免忽略许多。来到学校,见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宁采臣这才想起祝英台和马文才好像进行了一场打赌,关于学校一百周年庆表演节目,最后他是把一切都推给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练得怎么样。
不过这样的病人毕竟很少,所以大多数时间这里都是空置着的。宁采臣找一张床,坐在上面,靠着墙壁,翻阅起自己装订的书。
风风火火的,马上就要上课了,还跑去别的班级。宁采臣摇摇头,坐回自己的位子,手深入书包中,触摸着那本由他亲手装订的书。
对这场打赌,祝英台出乎意料的重视,他不是笨蛋,虽然会有点自大,但并不代表不会动脑筋。正常情况下,有梁山伯在手他肯定不会输。但是马文才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明显是不正常情况。他拖着梁山伯向马文才的班级跑去:“对啊!完全没有一年二班要表演什么节目的消息,我去打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