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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高西沉浸于窗外的美景以及车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乐的时候,突然间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之上。
这十七匹夸特马,平均下来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话,就是五万多美金啊,换算成软妹币的话,那可是三四十万呢,乖乖,越想越觉得心疼呢。
这里远离了工业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在美国也算是环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这匹马真有那么好吗?”高西问道。
这一路上,高西也忘记了刚刚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车窗外碧蓝的天空、碧绿的大地,再配合上远处泛着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绝佳的风景画啊。
“特蕾西,我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将白如雪、黑如缎子、红若胭脂的马各选一匹,当然最好是母马,年龄不要太大了,小马驹的话就最好,这样就不用另外挑选别的小马驹了。而且马驹的话应该对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还有成长空间是吧?”该任性的时候,高西还是觉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尽管知道特蕾西的话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只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而已。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训育出这世上最出色的马匹,那么颜色也应该作为考量之一吧,正如饭菜应该色香味俱全一样,如果盛装舞步上的马儿长得又漂亮,又能干的话,那不是更加完美吗?
告别了牧场主之后,特蕾西先将这十七匹马送回了黄石牧场,毕竟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又在黄石牧场吃了个中午饭,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才跟高西再次出发,前往了她说的那个朋友的家庭牧场。
“这匹马肌肉太过发达,往往这**耐力都比较差,短时间的爆发力还可以,可是不太适合牧场上的活动,就算是去参加马术比赛,也会因为缺少耐力和灵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马术比赛有百米短跑的话,它或许会使冠军。”特蕾西紧接着又看了一匹马,本来挺满意的,然而转了一圈之后就放弃了。
“不会错的,虽然它走失的时候只有一岁大小,如今已经有四岁了,可是我是不会认错的,当初托马斯场主买下它的时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顾的,那个时候因为一场意外,让它跑丢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来了。”特蕾西兴奋地说道:“我终于可以给托马斯场主一个交代了,他为了这匹马,当初可是生了一场大病的。”
“行,你这么说,就照你的办。”高西点了点头道。
可是高西还是有点不甘心啊。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兰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杂交品种,而且是两匹纯血的弗里斯兰和安达卢西亚!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贵胄!”
最后折腾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中间还吃了点东西,喝了口水,不过连同休息,也就花费了不到半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在选马,最后好歹是从一百匹马里面挑出了十七匹来。
“野马?”高西叫了起来。
既然特蕾西已经误会了,那就让她误会去吧,反正这个事儿也没法解释,倒不如等以后做出了成绩来,特蕾西肯定能够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