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娘,您就别客气了,这雪参搁在我府上那也是浪费,胤弟大病初愈,正是要补身体的时候,最是用得着,我这也是借花献佛。”刘谌面露微笑地道。
“五哥,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去青城山打猎呢?”刘胤紧紧地拉着马的缰绳,在路上问刘湛道。
所以在拥有强大的骑兵部队之前,还是把这两件利器雪藏了吧。
青城山就在不远处,刘胤突然心生渴望,他到是对皇位没有渴求,毕竟他是没有资格来一争长短的,他渴望的,是自己可以真正地融入这个时代。
刘胤佯做不高兴地道:“五哥,你也太把小弟看得不堪了吧,小弟这一拳下去,准保打翻一头大牯牛。”刘胤挥了挥孔武有力的胳膊,这倒是不是他吹牛,刘胤明显地感觉到体内充盈的力量。
对于刘谌,刘胤是不陌生的,历史记载之中,北地王刘谌自幼聪明,英敏过人,成都沦陷之时,朝内一片投降之声,唯有刘谌挺身而出,直斥谯周,最后杀妻斩子,在祖庙之愤而自杀。虽然历代以来对刘谌的行为褒贬不一,但无人可以否认刘谌是蜀汉王朝最后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在报国无门的情形下,刘谌不堪去做亡国之奴,用自杀的方式悍卫了做为汉室子弟的尊严,比起那些屈膝投降心甘情愿受阶下之辱的人,他的气节又何止高尚千百倍。
“坦白告诉你吧,下个月父皇要到青城山禁苑春搜,不提前下点功行吗?”刘谌嘿嘿一笑道。
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的全面应用是十六国时期的鲜卑人,正因为如此,鲜卑人才在五胡乱战中得以脱颖而出,建立了北魏王朝。
刘胤看到马具,心里不免忍不住要吐槽几句,与后世不同的是,三国时的战马没有马鞍,马背上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包,大概是为了乘坐起来屁股底下舒适一点,左侧有个单边的马镫,很简陋地用两根细绳系着一块窄窄的木板,估计也是为了上下马方便一点而己。
骑马打猎自然得换骑服,那宽袍大袖的儒服肯定是不能穿的,刘谌和刘胤各自换了一身劲装,自有下人将马牵了过来。
当然这个事也不是马王妃一个人能就能做得了主的,诸侯王的废立,那得天子点头才行,马王妃第二天就急着赶往皇宫去求见刘禅,不过不巧的是,这两日刘禅微恙并不上朝,马王妃只得悻悻而返。
“胤弟,这七年来你一直昏迷不醒,可把哥哥给急死了,哥哥这日思夜盼,就盼着你能醒过来,这上天怜见,总算是让哥盼到了这一天。”
刘谌剑眉朗目,唇红齿白,搁到后世,那就是典型的高富帅,一袭明黄色的锦衣,更是衬托出他儒雅不凡的气质,见到刘胤,亲切地不得了,上前就拉着他的手嘘寒问暖。
北地王刘谌是第一个亲自来探视的诸侯王。
陈管事一脸欢喜的样子,诚蒙马王妃如此看重,他自然是很高兴,赶忙拜领了差事,下去给刘胤准备行装。
刘胤劝说母亲放弃变更安平王爵位的事显然是不太成功,在这一点上马王妃很固执,在她看来,刘胤是家中的嫡长子,继承安平王的爵位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当初刘胤就是安平王,只是由于意外才会让王位旁落,做为母亲,马王妃自然是要责无旁贷地替爱子讨回他所拥有的一切。
刘谌看了一眼,刘胤的气色很好,全然没有那种大病初愈病恹恹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禁也是暗暗称奇。“那好啊,为兄今日准备到青城山打猎,胤弟有兴趣的话就陪我去如何?”
刘胤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来刘谌也是很有野心的嘛,不过话说回来了,真要是让刘谌当上皇帝,蜀汉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快地灭亡。
蜀汉王朝只历二帝,先主刘备只有三个儿子,后主刘禅也只生了七个,依汉制,异姓是不得封王的,功高如诸葛亮,爵位最高也不过至武乡侯,真正能封王的,也只有刘备的两个小儿子和刘禅的六个儿子(长子刘璿是太子,将来准备要继承皇位的,不在诸侯王之列),所以蜀汉王朝的诸侯王加起来只有八个。
“多谢五哥挂怀。”刘胤含笑着道。刘谌行五,比刘胤大上三岁,今年二十有八,刘胤打小就是唤做五哥的。
“文诚,你这礼物也太贵重了,这百年雪参可是价值连城。”马王妃有些埋怨的口气,不过她的眉目之间,满含着笑意。文诚是刘谌的表字,刘胤也有表字,叫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