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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个以声音为生的怪胎。”同尘小声对双清说。
只要书翁生气或是难过,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兼形体,这也就意味着,可能等会儿书翁会一直忍不住,在餐馆里变成一大滩如果冻般凝结的水,店里的客人准会被全部吓跑。这就算了,书翁恐怕会被当成怪物抓起来,成为那些所谓科学家们的实验品被解剖掉。
“太好了,看到书翁情有所属,我也就放心了。”许诺意味深长地说,还望了同尘一眼。这个家伙还真是自私,但同尘没理由讨厌。
“就算身体不好,也是人生赢家。”木双清嚷嚷道,目光转向了同尘,半眯着眼睛,“同尘,她也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好好加油啊。”
在幻和影喝下三瓶啤酒之后,沈原总算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位留着长卷发的美女,笑盈盈地伸手大大咧咧地向大家打招呼,说道:“不好意思,听沈原说你们有了不起的聚会,我来叨扰了!”
书翁也注意到了慕沙,扭过头去不看她,还装模作样地说了一句:“我的心!”
“虽然声音是个孩子,但听起来非常沧桑。”她想也没想就说道。
“太美了,不知该如何形容,反正直击我的灵魂深处,不能让他跑掉,再见!”
同尘瞪着阿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书翁曾对妈妈动心吗?等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以“伤心咖啡馆之歌”命名的午餐开始时,书翁就把自己的女朋友正式介绍给大家。他说话时依然如同往日,笑脸盈盈,整个人围绕在光环里。有女朋友的他似乎更有魅力了,真是让人难以移开眼睛。此外,慕沙本人也是阳光围绕,这两个家伙,都快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你本来就是一个人类小孩模样吗?”沈原问。
“我的声音呢?”许诺笑嘻嘻地问。
“欣赏一下美好的事情有什么错?”王慕沙说得理直气壮,马上脸上又被笑容覆盖,“真想把他变成我的下一任男朋友啊。同尘,他叫什么名字?”
慕沙转头看着沈原,笑着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有什么关系!正因为你不擅长把心里话表达出来,到了现在才没交到女朋友啊。你们小朋友一起去玩吧,我要去做大人应该做的事情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书翁,谁能想到他变成了恋爱中的笨蛋。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王慕沙,她依然盈盈浅笑,说道:“我当然知道,大河是不会对我有任何隐瞒的,对吧?”
同尘顿时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低下头绞着自己的衣角。
“失恋了,让他伤心一会儿吧。”双清说。
“喂,同尘,仔细听着,这是精灵妖怪的建议。”双清小声对同尘说,“我们最好赶快和书翁断交,现在这个家伙随时可能为了王慕沙出卖我们。唉,书翁怎么会迷上她!”
同尘想到上一次大家一起去见“无”时听到的话,书翁因为某种原因和“无”进行了交换,交换出去的东西就是关于那个女孩的记忆,换回了什么,同尘就不得而知了。
说这话时,同尘不由得提高了声音,阿温和阿漫立马将身体缩成了一团。
她正准备结束这非人的工作时,书翁来了,整个人看起来恍恍惚惚,三魂不全,七魄尽失,把自己摔在靠窗的椅子前。店里有不少女客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爱慕与羞怯同存,店里的年近四十的长驻服务员,也显然被他俘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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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的反应也差不多,但她的表情冷静,依然像往日那样脸色苍白却光彩照人。
令人意外的是,同尘在书翁家的厨房中,看到了系着围裙帮忙打下手的王慕沙,而且,看她时不时和书翁耳鬓厮磨的模样,就知道她成功地把书翁变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同尘站在厨房门边,瞪大眼睛张大嘴巴,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
大家的目光都转向王慕沙。沈原解释道:“慕姐姐是个怪人,对声音特别敏感,会根据声音决定喜欢或是讨厌某个人。”
“为什么书翁会和‘无’交换呢?”同尘又问。
“那这也算是我的天赋了。”
大家一起吃完饭之后离开火锅店,在路上遇到了书翁,后来回想起这一天的情景,同尘老是会用“致命的相遇”来形容这个时刻——慕沙对书翁一见钟情。这个世界上总有一大堆女孩对书翁一见倾心,但同尘没有想到过她也会是其中一员!她明明如此特别!
“没关系,只要你能一直讲话就好。”
书翁的胳膊越来越软了,捏起来像橡皮,大事不妙。同尘和双清加快了脚步,双清不停抱怨道:“活了这么多年了,又不是没经受过打击,至于这样吗?要发飙就自己一个人呆着,不要连累我们啊。我还没吃饭呢。”
书翁摇摇头说:“不要问,什么都不要问,同尘,把肩膀借给我靠一靠。”
“当然可以,但这店里的女人会一起扑过来杀了我吧。”
另外,同尘和许诺交往快三个月了,经过大吵大闹,对同尘的恶毒诅咒以及无休无止的捣乱后,朱利安也只得接受这个事实,不再处处针对同尘。他曾经说过,如果许诺真正交女朋友,他就会退出,站在一旁静静观望,因为不想让许诺讨厌他。所以,现在同尘和朱利安的关系异常的融洽,只是时不时地,朱利安会提醒同尘,如果她和许诺闹翻,他就会趁虚而入。同尘曾经听说过“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据说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外部阻挠越多,两个人的感情也越牢固。这就是为什么偶像剧里总有男二女二和一堆奇怪父母的阻挠,只是为了加深羁绊;这也是为什么童话故事的结局总是“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因为婚后生活没了跌宕起伏,王子公主只好依靠每天吵架斗嘴来增加生活的戏剧性。所以,同尘觉得对于她和许诺的感情来说,朱利安的存在非常重要。
书翁竟然交女朋友了!只用了两个礼拜,就被慕沙给拿下了!果然,因为她交往了太多男朋友,经验非常丰富吗?
“同尘,再问我一个问题吧,或者你也可以自己讲故事什么的。”王慕沙又说。
“那你就是非常喜欢我了?”同尘问,“我怎么不觉得自己的声音非常好听呢?”
“不如我们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反正你向来对秘密都非常感兴趣。”阿漫说。
“明明说自己非常喜欢我的声音,前几天明明会一直安安静静坐在我旁边,非常入迷地听我说话呢。”书翁说。这是被抛弃的人如同怨妇一般的台词。看到书翁同在的样子,同尘也不好受。难道王慕沙对声音也容易厌倦吗?
“我正在考虑中。”同尘说,“老实说,我倒觉得书翁和慕沙姐姐看起来挺般配的。”
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这儿,同尘叫来了双清。一无所知的双清开玩笑地说道:“哇,同尘,桃花运不错,有帅哥主动投怀送抱呢。”
“危险!”双清叫道。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阿温说。
“王姐姐,只为了写小说而放弃学业值得吗?你不是重点大学的学生么?”同尘问她。其实同尘非常喜欢她这种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的酷劲。
“我一时也找不到该问你什么。”同尘回答。
再次见到书翁,是在两个礼拜之后,他最近又重看了一篇叫《伤心咖啡馆之歌》的短篇小说,感触很深,灵感大发,以这部小说为主题准备了一大桌子菜。书翁有两个爱好:看书和烹饪,而且他把两个爱好结合得非常好。如果某一本书足够打动他,他便会把那本书带给他的心灵感受,化成视觉和味觉的享受,也就是食物。从小到大,同尘都特别盼望书翁以书为灵感做出来的菜,他简直是这方面的天才。可能有人会说他这样做很无聊,不过,因为他拥有比人类寿命漫长得多的时间,小小人类也不好非议他的行为举止。
“你们人类短暂的生命里,还会谈好多场恋爱,老板活了这么久,当然会喜欢上很多女孩子啊。”阿漫说。
“长思是谁?”
“其实,在你大概六岁的时候,你爸爸和你妈妈曾经离过一次婚,不过后来又莫名其妙的复婚了。这个秘密怎么样?”
“没关系,如果他变成水,我就拿拖把把他扫出去。”
“慕姐姐,这些话应该是在心里想的吧,不要说出来啊。”沈原叫道。
“总之,很高兴除夕夜跨年时,身边有我爱的人陪我一起度过。”书翁深情地望着慕沙,同尘蓦然想到了张爱玲写在照片背后送给胡兰成的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彼时张爱玲,就像此时书翁。原来书翁是那种会对爱人百依百顺的好男人哪。
每次看到书翁,许诺就一脸的怪物相,只因为同尘不小心把自己暗恋过书翁的事情告诉给他。许诺完全不像同尘想像的那样大方,一直记在心底里。同尘甚至觉得,如果以后他们俩结婚了,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吵架时,他也准会把这件事情翻出来。
高二上学期总算结束了,参加完数学考试后,同尘放下了压在身上的千斤重担,顿时觉得浑身轻松,生活又充满了光明。然而在领通知书那天,这重担又落在她的脚背上,砸得她双脚麻木:数学成绩实在惨不忍睹。为了疗伤,领完通知书的晚上,同尘和许诺、沈原约好一起庆祝学期结束,同行的当然还有木双清、幻、影。朱利安也从埃及回来了,带回一个皮肤黝黑的外国幽灵,那是长存。他迷上了埃及人的外貌,所以就按照某个魅力男星的模样,改变了自己的样子。长存就是如此,变成幽灵后,他最喜欢折腾自己的外表。现在的他目光深邃,眉间英气逼人,还穿着穆斯林的白色长袍,和金发碧眼的朱利安站在一起,真是一道亮丽养眼的风景,瞬间提高了同尘这个小团体的国际品位。
“因为你的声音很好听,让人觉得非常舒服,就像经历过两个月大雨的人,突然见到阳光的那种喜悦。”
“沈原,不要说这么奇怪的话吓大家,我哪是什么怪人?而且,要说奇怪,沈原才是最奇怪的一个吧。”
“这是天赋。”
“要发怒了吧?”阿温小声对阿漫说。
同尘在他身边坐下,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明明不会做菜,做出来的面条却是超级好吃。”
“怎么了?大过年的!”阿漫叫道。他们也学会了过年时大家的口头禅。
冬天,聚会当然要吃火锅啦,因为请客的人是几个人中最有钱的许诺,所以幻和影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大堆啤酒。菜都上齐了,沈原还没来,连双清今天也没见过他,好像是领完通知书后去某个亲戚家了。
王慕沙闭上眼睛想了想,说道:“许诺长得很可爱,但声音听起来却非常粗犷,带点野兽的怒吼的意思,长大以后,肯定是一个非常具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呢。而且,”她睁开了眼睛,嘴角上扬,又露出了浅浅的梨涡,“你的声音和同尘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相配,你们俩聊天时,就像听音乐一样美妙。”
“我觉得你也非常面熟呢。”慕沙笑靥如花。
“谁知道呢。”同尘看着地板上的书翁,难以想像这样的一团水,可以组合成一个大帅哥,“总之只好等待他恢复过来。”
“大河——”木双清托长了声音,瞟了书翁一眼,“还真是可爱的昵称。”
阿温和阿漫互相看了一眼,两个小家伙一齐摇了摇头,阿温说:“同尘,不好意思,没办法告诉你,书翁不说,我们就不说。”
“我还以为书翁是个非常专情的人呢。毕竟我和他认识的这十来年,都没见他交过女朋友。”
“有过好几次,最短的一次就是上次啊,他以为山魈把那本书给扔进河里毁掉了,你吼了两句他就恢复正常了。最长的一次,似乎是被长思抛弃了的那一次,足足有十年都没能恢复人形,后来好不容易恢复了人形,也是那种看起来就很颓丧的人。”阿温说。
每一个女性,都是主动对书翁投怀送抱,慕沙也算是其中之一,像她这样的女孩,会吸引书翁吗?
“有时候知道事情的真相并不让人好过,这我明白。”阿温的语气突然变得像个哲学家。
“你说,书翁察觉到我家的女性对他的倾慕?”
“魅力这种东西,就是从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要说具体都表现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清楚。就像艾米丽亚对罗锅李奥的感情一样,存在着,说不清,但也剪不断。”
“你不知道吗?”阿漫有些惊讶,“就是老板以前喜欢过的那个人类女孩呀。那是他用情最深的一次,明明已经失去了关于那个女孩的记忆,却没办法忘记对她的爱,所以在她成亲之后,才会那样的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