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同尘的声音好听吗?那你听听我的声音。”双清说。
“我也没吃。”同尘这才感觉肚子有些饿了。她回过头,可以看到店里那些欢笑用餐的客人们,但已经不见慕沙的踪影。沈原说过,她非常容易陷入感情,也非常容易厌倦,难道她已经厌倦和书翁在一起了吗?仔细想想,从她与书翁相识到分手,也只有三个星期。这还真是速战速决的恋爱啊。
这个女孩是王慕沙,她是沈原妈妈的表姐的女儿,本来正在上大四,不过为了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于三个月前休学,目前处于家里蹲状态。她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散发着一种介于成熟与可爱之间的魅力。许诺像望着仙子一样看着她时,同尘夹了一只大辣椒放进他碗里。许诺非常害怕吃辣的东西,看着他哭丧着脸吞下辣椒,同尘都快笑岔气了。
“不仅如此,”王慕沙得意洋洋地说,“我还知道我那看起来无害的小表弟手臂里寄宿着一个故事精灵,同尘是个故事记录人,有一支非常厉害的毛笔,许诺身边一直跟着一个我看不见的幽灵,他有一个朋友是麻虎,双清是狐妖,幻和影的本体是两团火。对了,书翁还给我讲了很多与你们有关的故事,我会把它们整理一下,作为我的写作素材。哈哈,老实告诉你们,那天初见你们之时,我就从你们的声音里听出了些不平常的信息来!大河让我的直觉得到了验证!”
双清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迅速走过来帮忙扶起书翁。虽然她个子娇小,力气却惊人的大,如果不是店里太多客人,她准能轻易把书翁举起来。好不容易把身高一米八二的书翁扶到了店门口,迎面走来一位穿着红色长裙的高挑女孩,同尘不禁心里一沉。
来的人正是王慕沙,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敢甩掉书翁的女子!
这时的同尘,发现王慕沙闭上了眼睛,一脸满足的模样,所有人都注意着她,甚至都不再说话。
书翁一脸幸福地点点头,完全像是一个被妻子驯得服服帖帖的乖巧丈夫。果然,变得很低很低,快低到地狱里去了吧。
早在同尘七岁时,父亲就因病过世了,在她的记忆里,最深刻的是看到爸爸和妈妈一起在厨房里做饭的温馨背影。她已经不记得那时自己有多大,是不是真的了解父母之间的感情,但隐隐约约地却觉得,那个场景很美好。她似乎一直站在厨房门口,不忍心跑进去打断父母单独相处的时光。记忆里这个场景的感染力太强,她相信父母的感情能够经受住一切考验,哪怕是最可怕的时光。也正因为如此,当同尘看到书翁和慕沙一起在厨房里做饭时,会产生一种时光停滞的感觉,她本来以为这是一段非常美好坚固的感情。
“我以为我吃过你煮的东西,就相当于看过了那本书。如果你硬是要让我看书,那我真的会非常伤心。”双清一边把肉丸子塞进嘴里一边说。
“你们彼此彼此,你不也是没了故事活不下去吗?”
“没关系,你们大家随便聊。”她睁开了眼睛,睁眼的那个瞬间实在美丽。“我只是想单纯地感觉一下大家的声音而已,这个幸福时刻的声音最吸引人了。”
“我怎么奇怪了?”
参加完上次书翁的“伤心咖啡馆之歌”的主题聚会,同尘特意看了看那位美国女作家的原作,里面有一段话让她印象深刻,大意是:但凡恋爱,大家都喜欢当付出爱的那一位,而不是被爱的那一位。因为付出感情的人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要占领被爱者的身体与灵魂,这种愿望所带来的愉悦,是被爱者难以体会到的吧。书翁也是如此,所以才会对慕沙百依百顺,说不定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让慕沙轻易就把他伤得如此深。
“你们家的女人,世世代代似乎都对书翁有几分意思,这些书翁都能察觉出来。书翁其实也挺喜欢你妈妈,不过一直在等着她长大一点,结果不小心让你爸爸抢了先。如果书翁当时能够鼓起勇气向你妈妈表白,相信你妈妈肯定会甩了你爸爸。”
“因为你恰好生活在书翁两段感情之间的间隙嘛。你们人类也不会分手之后马上交另一个男朋友或是女朋友啊。你想想,轻易就被那个王慕沙给拿下的老板,会是一个对死去几百年的恋人念念不忘的人吗?不对,不对,当然会念念不忘,不过不妨碍他开展下一段恋情。”阿漫说。
“你爸爸和你妈妈的感情确实非常好,但我觉得主要原因是书翁没有插足其中。”阿温说。
“可是我要吃菜吃肉,没空哪。而且,为什么我要一直讲话?”
这次的聚会,除了同尘、许诺、双清、幻、影和沈原之外,书翁最好的朋友山魈也来了。只有山魈是第一次见到王慕沙,见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总算摆脱了单身,山魈非常高兴,说道:“这个女孩到底有怎样的魅力,让你的石头心也融化了?”
“自从你们俩正式交往,许诺就变得小气,好像同尘是专属于他的一样。看到了吧,男人都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人拴在自己身边,这是女性的耻辱。同尘,快速速地把他甩了吧。”
在同尘和书翁聊天这段时间,慕沙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他,那赤裸裸的爱慕,即使是瞎子也能读出来。因为太过明显,所以大家的谈话显得有些尴尬,书翁可能因为长久沐浴在女人爱慕的目光里,已经产生了某种类似于抗体的东西,在谈话快要结束大家准备分开时,他才注意到慕沙。
“《伤心咖啡馆之歌》里的主人公啊。”书翁一脸惊讶,“你们来参加我的主题午餐聚会之前,都不看看和午餐有关的书吗?”
“万一写作事业失败呢?”双清问。
很快就到了除夕那天,吃过午饭后,同尘再次来到书翁家里,发现书翁依然没有恢复原状。她想到了那次主题聚会,唉,没想到这可能是书翁过的最惨的一次年。
“书翁本来是准备告诉我的,不过他忘记了啊,到底该怎么说?!”
“对我来说当然是值得的,年轻嘛,想要拼一拼,而且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你看起来有几分面熟。”书翁嘴角轻轻上扬。
“怎么了,大情圣?今天没陪女朋友吗?”同尘问。
“同尘,不要这样,大过年的!”阿温哀求道。
王慕沙一直都笑眯眯的,看起来对自己的未来丝毫也不担心。她可真是个奇女子,非常有趣,可能第一眼,就让同尘和她的朋友们喜欢上了她。不过,慕沙看不到幽灵,这一点还挺遗憾——朱利安和长存在一旁说了一堆恭维她的话。
“慕姐姐,你不用做到这个份上吧?”沈原有些气恼地说。
“方宇,是我们市图书馆的管理员。”同尘把书翁在人类社会的身份告诉她。至于他的真实身份,说出来慕沙可能也不会相信:他是河伯,在大家的心里眼里,就是个贪色的妖怪,他的某个人类朋友因为想要帮他娶人类女孩,被西门豹给淹死了。同尘不知道这是不是事实,就算是,那史书中的河伯,准和她认识的书翁没有半分半毫的关系。
“可以想像他细长的手指翻动书页时那摄人心魄的美。真想吻遍他的每一根手指头。”慕沙显然有些意乱情迷。
这是当着三个未成年人的面赤裸裸的调情。和书翁在路口分别之后,慕沙还一步三回头,目光时时牵引着他。
“要发火了吗?”阿温小声问。
“被慕沙甩掉了吗?怎么可能?!昨天晚上还情话绵绵,难分难舍啊。”阿温说。
等待还真是漫长。同尘几乎每天都会去书翁家里,可接下来的十天,书翁的英俊面庞都没能再次出现,不过他不停改变着自己的形状,从覆盖在整个一楼大厅地板的水,变成了小小的一团,最后好不容易凝聚成有些像人的形状之后,还恢复了说话能力。不过他似乎对再次变为人形没什么欲望,所以整天像晴天娃娃那样,在屋子里挪来挪去。
“不好意思,我不像你,总喜欢模仿别人的模样,我喜欢自己本来的样子。”
同尘万万没想到,就在她以为书翁可以过上幸福的二人生活之时,书翁突然宣布自己失恋了。
值得一提的是,阿温时时也改不了自己喜欢穿紧身衣的习惯,所以那天他变成书翁的模样,实在没忍住穿了一条非常紧身的裤子。同尘去书翁家里时,恰好撞见了离家的阿温,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这是什么意思?”
“感觉我像个傻瓜一样。”同尘说。
“我失恋了。”书翁缓缓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双清深吸了一口气:如果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真的对声音敏感,那就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形容两个人是天作之合,还可以通过声音来表达,别出心裁。同尘完完全全喜欢上了面前的这位慕姐姐,如果要成立一个王慕沙后援会,同尘准会是会长。
“山魈,你还是换一种模样比较好吧,反正对我们来说,变成什么样子都没有难度,变得英俊一点,不要再以小孩子的模样示人,赶快找个女朋友,咱们四个人可以一起开车出去兜风。”书翁又说。
因为书翁和同尘家的几代人都是朋友,所以同尘从小就认识书翁。虽然一直以来,他身边都围绕着不少女性,漂亮性感的,甜美可爱的,高冷傲娇的,他也算阅人多矣,不过同尘却从来没看到他交过女朋友,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似乎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同尘知道,书翁在好几百年前的时候,似乎有过一个恋人,虽然他嘴上没说过,却一直对那个恋人念念不忘。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书翁把自己关于那个恋人的记忆,卖给了一个叫作“无”的妖怪,甚至想过用他与山魈的回忆把这段记忆换回来,而山魈,是他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好朋友。
“失败了的话,就去找个普通工作做着呗,到处都是路,总有一条属于我。目标和梦想就像恋情一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呀。”
“慢着!”同尘叫道,“现在的关注重点不应该是,慕沙难道知道书翁的真实身份吗?”
那天下午,同尘和双清两个人,在沈原家的餐馆里帮忙。沈原最近突发奇想,发明了一种过年期间专供的面条,因为实在太好吃,一传十,十传百,可能很快就会成为本市特色小吃。因此,最近店里的生意非常火爆,追逐美食的同尘也专程跑去店里吃这种面条,遇到了抱着同样目的的木双清,见店里实在忙不过来,她便和双清一起,被临时征用为服务员。双清倒好,因为外表看起来只有八岁,所以最多也就给客人们拿拿菜单,同尘得一碗又一碗地,把热气腾腾的面端上去,而且过年嘛,想要显得圆满,每一碗面条分量十足,忙了两个小时,同尘的胳膊都要断了。
她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看起来像大病初愈,可浑身上下似乎都披戴着阳光,丝毫不给人病殃殃的感觉。同尘觉得,正是因为她的加入,才让这个友人间的小聚变得了不起。
“你们不用为自己的老板找借口,阿温,阿漫。”同尘突然有了辩论和讲道理的兴致,“在我看来,长情和专情,与生命长度无关。就拿我爸爸和我妈妈来说,我相信他们彼此相爱,就算能够一起走过一千年,也不会厌倦。我有这个信心。”
好在顺利来到别墅里,书翁并没有太大的失态。不过刚一关上别墅的门,书翁就瘫倒在地板上。
“你的声音能再大点吗?从刚刚开始,至少已经有十位女客人朝我投来杀人般的目光,我再不闪人准会丧命。双清,我感觉书翁好像已经不太能控制自己的人类外形,非常不妙啊。”
“因为你们不够敏锐啊,对我来说,每个人的声音,在每天的不同时刻,都是不一样的,高兴和悲伤时,就算再极力掩饰,我也能听出声音里的差别来。”
同尘和双清以最快的速度跳到窗台上,马上,书翁的衣服就瘪了,整个屋子瞬间就被亮闪闪的水面覆盖。听到一楼动静的阿温和阿漫从二楼跑下来,这两个小家伙,即使到了冬天,依然没有舍弃自己的紧身衣,不过为了配合过年的气氛,他们的紧身衣换成了大红色,还配上了一顶滑稽的红帽子。他们俩看到自己的老板又失控了,也惊叫着在楼梯上直跺脚。
“我被惊呆了!”
书翁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同尘身上,本来已经累得腰酸背痛的同尘,感觉自己的脊柱都要断裂了。她伸出左手放在桌面上,艰难地支撑着这濒临崩溃的书翁。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同尘心中越来越强烈。
“阿温,阿漫,书翁以前有这样伤心过吗?他大概什么时候才会恢复呢?”在一楼喝茶时,同尘问这两个紧身衣爱好者。
阿温和阿漫吓得抱头蹲在地上。同尘突然想要捉弄他们,也蹲下来,说道:“总之,你们俩让我非常生气,我得想办法好好惩罚你们。”
“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同尘叫道,阿温和阿漫又再次被吓了一跳,“你们刚刚说到,那是书翁用情最深的一次,也就是说,书翁并不是只喜欢过那一个叫作长思的女孩,对不对?”
“我们得想办法弥补。”阿漫说着又提高了声音,“不过现在你和许诺关系很好嘛,这一页咱们就翻过去,反正书翁也不准备告诉你。”
“欠债的臭妖怪,你说话注意点!”许诺说。
“那你们还告诉我?!”同尘叫道。
阿温和阿漫一齐点点头。阿漫得意洋洋地说:“所以啊,同尘,你小时候暗恋过书翁的事情,他也知道。”
“不会发火啦,不说就不说嘛。”同尘笑了笑。她甚至都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两个小家伙如此害怕她。
“艾米丽亚是谁?”沈原问。
山魈点了点头。
同尘没有回答,满怀期待地看着阿漫。
“真是的,书翁到底有什么好?连慕姐姐也被他迷住啦!”许诺嘀咕道。
王慕沙立马就和同尘一行挥手作别,跑去市图书馆,说可以用寻找灵感而阅读的理由,接近书翁。等她离开之后,沈原才说道:“慕姐姐样样都挺好,就是特别容易对男人动心,也特别容易厌倦,听说她至少交过二十个男朋友了。不过她自己每次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她身体不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撒手人寰,当然得更加享受眼前的生活。好像每次她妈妈都会因为她这种观点而和她吵个不停。”
第三天上,细心的阿温就变成书翁的模样,到市图书馆里替他请假。好在马上就要到大年初一了,书翁那时可以休假,所以不用担心因请假时间太长而被炒鱿鱼。人类社会的工作本来对书翁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他不需要通过工作养家糊口,也不需要通过奋斗实现生命价值。但他实在非常爱书,现今也非常热爱这份工作,所以阿温和阿漫决定还是替他把工作保留下来。
坐上出租车后,同尘还依然胆战心惊,担心书翁随时会失去人形,那时司机师傅说不定会被吓得错把油门当刹车,那大家都得在今天和世界说再见。不过还好,书翁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嘴里一直不停念叨着为什么要分手之类的话。
“那你们快想办法弥补吧?”
“等一下,声音呢?他的声音呢?”双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