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伴你远行(一)(2 / 2)

“我妈妈告诉过我,如果没有人能够继续从事故事记录人的工作,就应该把那些故事完全交给书翁,把笔也交给他,他可以帮我们找到新的继承人。就算找不到,至少也能让故事保存下去。”

接下来三天,阿夜和朱南的时间都花在赌钱、喝酒和切磋武艺上,用现在的话说,日子过得颓废又快乐,赢得了不少钱,变得也非常亲近。第三天晚上,两个人比试完从城外回来后,朱南对阿夜说:“要不要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呢?”

那天夜里,阿夜一个人住在客栈里,注意听着旁边房间的动静,她逼着自己不去想现在他在干什么,逼着自己睡去,实在不行,就逼着自己在心底里念书,一部《诗经》从头背到尾,只是木然地背着,就像我们现在数羊一样,耳朵依然注意着朱南房间的动静。很晚很晚了,朱南还没有回来。她的脑子里越来越多地浮现出可能正在进行中的各种场景,又将它们一一否定。她从床上起来在屋子里踱步,然后又躺在床上,虽然不甘愿,但还是不得不承认:除了和自己混在一起的生活外,朱南还拥有更加广阔的人生。

“你对她动粗了吗?”

十天后,阿夜出现在另外一个更小的城市里,不过此时的她,褪去了脂粉,换上男孩的服装。这就是她的新身份,她活了两百多年,想要试试像男人那样在世界上行走。

“你是说我和我的某位祖先很像?你向他预约了存放故事?”

阿夜很轻易就找到了那个人的家,从他房间的屋顶上轻轻跳进院子里。睡莲也睡了,他的窗户却开着。阿夜从窗户跳进去,一眼就看到了桌上放着的没有写完的一幅字。他的字迹不算刚劲有力,却也漂亮,想来,这个人应该也不讨厌。她来到床头,借着窗外的月光,看着他的脸。

“血缘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能把很久以前的东西以另外的形式留下来。”她端着我给她泡的茶说道,双手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真是个对细节也一丝不苟的老太太。接着,她打量了一下我的房间,像检查宿舍卫生的老师。但我没什么好心虚的,我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但非常反感房间里有一丝丝凌乱。

“哎呀,小兄弟,你还真是个天才哪,全天下的好运气都和你站在一起。”朱南吊儿郎当地说。

婚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过是他生活里小小的一部分,这个想法还真是让人沮丧。

“我相信你们虽然会被时光一个个带走,但总会把你们追寻一生的东西延续下来,相信把我记忆里的故事存在在你们这儿是安全的。”

如果一切按照父亲的设想发展下去,他本来会在她这一段的生命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会成为她的天,她的一切,他就是她的未婚夫。

晚上她独立爬上城里最高楼的屋顶,这还是这一百年生命里,她第一次独自离开家,当然也是第一次爬上房顶。夜风轻轻吹,周转的灯烛也渐渐灭了,街巷里时不时传来钟声,只是让这个城市显得更加寂静。坐得久了,屁股凉凉的,她站起来,决定再去看看那个人。

从记忆开始唤醒那一刻起,阿夜就明白自己在等待着一个人。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时不时会想起要等待的那个人的模样,很模糊,像近视五百度的人没戴眼镜时看到的世界。但她知道那个人就是他。她急于想记忆更加清晰一点,急于知道那个人的身份,名字,长相,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知道等待的原因。到了十二岁时,她明白书本和学习只是消遣,那个人才是自己的生命,到了十六七岁,她明白除了等待,可能她还需要寻找他。

她放下茶杯。

“对我来说,我的生命不像你们人类所认识的其他妖怪那样延续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我是一段一段走过人生的,真的有些像你们的投胎转世。所以,虽然我从来没体会过死亡,却觉得自己已经活了好多好多次。每一次都会遇到不同的人,都会有一个不同的身份,每一次,虽然看起来是一个新的开始,虽然有年轻的外表,依然像活得越来越老。”

得到她们的心,她们。阿夜感觉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一直沉,那个深不见底的地方。但她知道,他总会得到任何人的心。

婚礼前一个月,家里已经被喜气所弥漫,她也定下了离开的日子——婚礼前一天。她毕竟还是有些少年心性,想引得众人吃惊,一想到他们惊慌失措的模样,阿夜就不由得想笑。

也就是在这一天,她遇到了朱南。

“这样瘦弱,看起来就非常好欺负吧?又带着这么钱财,不担心遇到黑店被打劫吗?”

朱南点点头,又道:“我不用剑也能制服你,小鬼头。”

他的名字叫朱南。和她一样,他也是妖。

他用暧昧的眼神看了阿夜一眼。

“我向来会先得到她们的心。”

阿夜感觉他向自己靠近了两步。

“再好不过了。”

阿夜和朱南相识于两百多年前,那时她还处于百年循环生命的前十几年,与人类女孩一样,青春年少,千娇百媚。

这位爸爸的话向来很少,但他字字都经过了仔细斟酌,也就难以改变,阿夜只好接受。离开父亲的书房之前,她看了看书架上满满的书,喃喃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只是想多陪陪爸爸您啊。”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夜一直向我讲述着她那几百年来的故事。我一边倾听一边做记录,甚至准备列一个关系图,好让她故事里出现的人物更加有条理。不过真是奇怪,她的故事人生里,出现的人物非常简单,或者说,她愿意记下来愿意告诉我的人实在很少。

是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男孩,长相很像他的父亲,不过没有那满脸的杀气,但他只是没有长大吧,总有一天他会变成他老爸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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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家去学校那天,她仔仔细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已经四十岁了,因为长年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眼神很是单纯,看着非常舒服。同时,千百年来都有一个传统,爱书之人是不容易老的,所以他看起来还不过三十来岁。瘦弱,非常瘦,戴着厚重的眼镜,似乎快压断他那高挺的鼻梁,家里有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胖胖的女佣,除了阿夜之外没有亲人,有几个知交朋友,都是读书人。大部分时候对着书,没有爱的人,没有多少欢笑,孤独吗?书真的可以排遣孤独么?

“人类诸般都好,就是经不起漫长的等待。”

“我也经不起。现在时间已到,麻烦你了。”

“好好念书,学识要中西相结合,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教养的女孩,明白么?”那天晚餐之后,父亲坐在书桌前对她说。对于接下来的生活,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十二岁女孩,肯定会有几分胆怯,但她不害怕。记忆里,她活过了好几个十二岁,更是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学校。啊,学校,真是有些反感呢。她想到很早很早的记忆里,成为了某位隐居乡野的大学士家里的用人。在那个时代,主人可谓开明又现代,丝毫不把她看得低人一等,那时她的十二岁,在主人的书房里度过。她爱极了书,也恐怕也是她会遇到我的某位祖先,开始这段友谊的原因。

她点点头,又道:“不过我忘了。”

“但我还是输了。”她说。完完全全输给了眼前人,却又心甘情愿。

朱南把阿夜扶起来,因为比试出了些汗,酒气已经全消,两个人又去喝了一场。醉酒还真是好,让人暂时舍弃掉羞怯,阿夜不再害怕看他的眼睛,甚至说道:“兄长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们俩何不一起流浪呢?我可以帮你赌钱,你可以教我武功,你看如何?”

“那就这样说定了。”

那天,府里举办宴会,住在别院里的她听着大家欢快的谈话声,悄悄换上了轻便的服饰,收拾细软和首饰,又从父亲的书房里,拿走那把他珍藏多年的剑。跳上高高的院墙,可以看到灯火明亮的花园里,父亲正与几位政治上的朋友们谈论天下大事。那几个人如狼似虎,其中就有她将来丈夫的父亲。

她不了解身边这个人,只知道他叫朱南,他和自己一样四处流浪。不过,他也不了解她吧。阿夜不知道怎样向他讲述自己这来来往往的漫长生命。他不知道最好。

“只是没想到,他早已经故去多年。”

还是不要和陌生人一起去比较好吧,可阿夜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朱南身无分文,所以虽然是他请客,最后还是阿夜付了钱。两个人把酒言欢,很是投缘,离开酒馆之后,沿江边柳堤缓缓前行,在桥头那家酒馆再次坐下,继续喝酒。就这样一路走一路饮一路闲谈,直到日落西山,黑暗占领了这个世界。有着两百年生命的阿夜,觉得世界变得年轻,她也变得年轻起来。快乐从四面涌来,占领了她身体的每一部分,可是说不清楚快乐的源头,也不想让这快乐消失。以前的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生活。当朱南说话时,她还是不太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像要摄走她的灵魂。不过有时候,她会偷偷看他,他的脸那么好看,总是让她舍不得把目光转到别处去。

“非常明智的做法。”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真是一位让人喜欢的老妇人。“刚开始还担心着要不要把我的故事告诉你,毕竟,我是和你的曾祖父预约,到了恰当的时候,会把长长的故事都讲出来,只是——”

那个四十左右的男人目光炯炯,不苟言笑,看起来很不好应付,怪不得父亲会用她的终身幸福来维持和这个男人的友好关系。阿夜突然想弄一出恶作剧来,她捡起一小片瓦,朝着大家聚会的桌子扔动。那瓦片恰好掉进汤里,溅了那个肥头大耳、白面小眼的男人一脸,吓得他跌坐在地上,那长长大大的袖子,带着桌子上的茶杯也掉落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得粉碎。有几个下人立即上前想扶他起来,其他人则打量起周围,想要寻找扔瓦片的人。阿夜抿着嘴笑了起来,从围墙上跳下去,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

她的生命,也不像其他妖怪那样跌宕起伏,总结起来,这只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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